问:李主任,我最近刚听说我妹妹在我们辖区内某企业上班,没有实际工作但在领取薪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老王啊,这种情况你可要引起重视。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妹妹不实际工作就有薪酬,是不是因为你是企业所在辖区的领导给你妹妹安排了工作,或者你的亲属在外打着你的旗号给自己办事。要知道,这种挂名领薪的行为不是小问题,如果和党员干部职务影响有关,就是一种变相的以权谋私行为,是会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
问:可是这件事前期我也不知情,这样也会受到处分吗?
答:现在你已经知道这个情况,就应及时予以纠正。否则,尽管你没有明示同意,但知情不纠正就是暗示许可,属于纵容、默许亲属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