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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 来源:监督检查室 发布时间:2024-10-2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自命题、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全流程各方面工作平稳有序,杜绝不正之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事关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部门,研究生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应尽职责,积极适应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各招生单位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建设教育强国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严格规范,不折不扣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流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

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研究生招生工作全流程监控,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命题教师、复试评委及相关考务人员遴选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培训和警示教育,使其明确责任义务,熟悉工作流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小组人员名单要严格保密。各招生单位要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等工作相关内部信息和统计数据。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生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接受与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等工作相关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须向本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研究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报名、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招生单位严格做好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学校各级纪检组织要围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督、跟进监督,为研究生招生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学校纪委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2767868009

网络:http://jwjcc.ccnu.edu.cn

微信公众号:ljccnu(廉洁华大)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1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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