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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
 
作者:吴文劼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近年来,学校纪委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简称两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对两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学校纪委印发了《中共华中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共有6章37条,包括总则、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监督保障执行、附则等章节。《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明确规定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做到“五个强化”,推动落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学校治理效能,涵养净化学校政治生态,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

《办法》从督促“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掌握二级单位“一把手”问题反映等9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点。《办法》从督促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选人用人组织把关、推动专项治理等9个方面,明确了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重点。《办法》从协助学校党委管班子带队伍、完善与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谈话提醒制度、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处置,加强整改监督检查等10个方面,明确了学校纪委履行监督专责的主要措施。《办法》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二级纪检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发挥“组地校”联动监督执纪优势等3个方面,明确了监督保障机制。

(审读人:寇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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