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处
 
廉政要闻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工作动态
校党委2023年校内巡察完成反馈
 
作者:胡中波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1
 


根据校党委部署,4月7日至9日,2023年校内巡察完成反馈。反馈按照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反馈、领导班子反馈和大会反馈三个环节进行。反馈前,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常委会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校党委书记夏立新、校长彭双阶对做好巡视巡察联动整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出强调,夏立新就突出问题进行点人点事讲话。

四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校长彭双阶、副校长彭南生、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继文等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校领导参加反馈会,传达校党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部党组巡视和校内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指导被巡察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促进单位改革发展。

巡察组组长王旺胜、万才新、张伟、周政华分别向4个被巡察单位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培训中心和法学院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巡察组成员参加反馈会。

反馈指出,4个被巡察单位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推动“双一流”建设和单位改革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是,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政治建设方面有不足,二是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有不足,三是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不足,四是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方面有不足,五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不足,六是在班子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有不足。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校内巡察整改与教育部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统筹推进,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自反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6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并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切实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学校纪检部门、组织部门等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审读人:王琍)





 
Copyright 华中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巡察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23.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在IE7以上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