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殷杰)2022年5月17日下午,湖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罗光军一行在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为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肖登辉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聘期三年。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寇富安、湖北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毛海栋等出席本次受聘仪式。
罗光军副主任介绍,今年是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第二届,肖登辉副院长是从全省高校申报的11位专家中遴选出的5位专家之一。他指出,湖北省纪委监委聘请法学专家为法律顾问,旨在为纪检监察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民商事活动提供咨询、审查等服务,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他希望肖登辉副院长能够积极发挥好科学决策“智囊团”作用,积极参与湖北省纪委监委重大科研课题、湖北省委宣传部智库项目。他表示,自《监察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已经成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重要体现之一,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有力保障。
寇富安副书记首先感谢省纪委监委对我校和肖登辉副院长的支持和信任,他希望学校将按规定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工作,通过省纪委监委领导和校内专家支持,切实推动我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肖登辉副院长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贡献力量。
(审读人:寇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