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办公室
1.协助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理论研究工作;
3.做好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清理工作;
5.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组织筹备工作;
6.做好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纪检系统组织人事和干部监督考核培训工作;
7.做好公文印章、安全保密、后勤保障、财务、资产、档案管理、离退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检查室
1.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3.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4.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日常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做好作风建设监督,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6.根据上级和学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7.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二级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督促做好整改;
8.运用 “第一种形态”处置有关问题线索;
9. 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监督管理与审理室
1.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
2.受理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以及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批评建议;
3.做好信访举报件登记管理、分办督办、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4.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5.审理纪律审查室办理或其他单位移送的违纪案件,复议复查、复核申诉案件;
6.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和处分后监督、回访、总结、通报和整改督促等工作;
7.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案件卷宗管理工作;
8.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律审查室
1.对上级交办、学校纪委受理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2.对涉嫌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提出拟处分建议;
3.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二级党组织查处一般违纪案件;
4.按照权限对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根据纪律审查和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二级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
7.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办案件;
8.做好谈话室管理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