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承担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2.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3.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6.负责巡察工作政策调研、制度建设等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8.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