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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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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为促进和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学校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校办、纪委(监察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宗凯
   副组长:吴晋生  李向农  谢守成  黄晓玫
   成  员:林更茂  骆  军  覃  红  周东明  朱长江    吴俊文  任友洲  刘宏达  马海波  何金晖
   三、评议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高校发展需要,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合格;是否严格落实“1+6”制度,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二)作风建设方面。高校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官本位、搞特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三)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的问题。
  (四)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四、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全面总结五个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至11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1.成立领导机构。校内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联络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学校将在学习贯彻十八大培训会上,传达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工作指导意 见和要求,部署我校的行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使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5月底)
   1.学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热线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泛收集意见,运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2.各单位要围绕工作,抓住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这个重点,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特别是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3.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及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5月20日前报校行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三)落实整改阶段(6月—11月)
   各单位要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师生员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四)接受评议阶段(8月—10月)
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作好准备接受省行评团的检查评议。省纠风办将通过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政风行风热线考核、集中评议等方式,对学校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评议。各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做好评议工作。
  (五)全面总结阶段(11月)
   各单位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归纳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学校汇总后,11月底向省教育厅提交行评工作总结。
   五、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重视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推动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结合起来,与学校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它作为维护学校形象,改善和优化学校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认真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办法措施大力加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利用学校广播站、校报、校园网等媒体与利用教育自身舆论阵地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果,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宣传我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实效,落实整改。各单位要以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自查自纠,边评边改,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教职工、学生、家长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是要在解决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重点关注的问题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使评议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同学校作风建设的长期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