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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传达学习《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文件精神
 
作者:培训中心 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30
 

12月29日上午,培训中心在南湖综合楼N210教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主题是传达学习《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华师党字【2021】52号)文件精神。

根据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求,培训中心党委书记林更茂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他以近期网络上的热点事件作为切入点,引出大家内心关于举报和诬告的疑惑,并带着这些问题结合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全体教职工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林更茂书记在传达学习文件的过程中重点围绕什么是正常举报、诬告、错告,纪委受理哪些举报,纪委对举报以何种形式回复,什么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和署名举报,立案审批权等方面大家感兴趣的内容逐一进行了解读,最后深入探讨了如何正当行使公民检举控告权的问题,他指出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及时举报是公民应尽的责任,但是要注意不违法的行为就不能举报。

最后,林更茂向全体教职工表示,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大家对领导班子工作及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随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中心领导班子也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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