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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淑兰在2008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2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田淑兰在2008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以及2008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今天上午,袁贵仁同志传达了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周济同志代表部党组作了重要讲话,对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辉煌成就,教育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了新的明显成效。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不断增强。各地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廉政谈话教育、签定廉政承诺书、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教育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正在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日益显现。全面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不断深入。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教育行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集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2003年至2007年底,全国清退违规收费15.85亿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2621人,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源头治本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7年,中央财政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84亿元,惠及全国45万多所农村中小学,1.5亿农村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举报逐年下降,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39%,一些地方连续几年出现“零举报”。全国31个省(区、市)17%的县(区)被评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治理工作在坚持标本兼治的同时,已由重在治标转入重在治本的新阶段。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六公开”制度,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社会对教育行风评价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源头治本工作更加深入。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顺利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巡视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2005年到2007年底,教育部直属高校新建和修订有关制度6000余项,为建立科学管用的廉政制度框架奠定了坚实基础。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减少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行政审批工作不断规范;实施并完善招投标制度、审计结算制度,对基建项目和大额物资采购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实施干部任用公示票决制,干部人事工作逐步规范;开展对“小金库”专项清理,实施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实施校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校办产业构建了风险防火墙。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党政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积极进展。教育部对直属高校全面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对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已完成对19所高校巡视取得明显成效。高校监察工作不断规范,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及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深入。直属高校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顺利推进。深入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有序开展社会评议学校试点,群众监督的力度明显加大。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明显加大。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维护党纪政纪。2003年至2007年底,全国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36.9万件(次),立案3.7万件,结案3.4万件,处理违纪人员30892人。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3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8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01人,挽回经济损失5.78亿元。五年来,查处的典型大案要案有: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靳建禄贪污600多万元,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李万银受贿100多万元,终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武汉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吴国民、校长刘光临分别受贿60余万元和170余万元,一审分别被判处10年和13年有期徒刑;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刘代宁受贿160多万元,终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天津大学损失巨额资金,学校原校长被追究失职责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推动与检察机关合作,努力搭建沟通协作平台,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十六大以来,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2007年与2003年相比,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由668人增加到753人,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由13%提高到23.4%,45岁以下干部由26%提高到41.6%。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制定的直属高校纪检工作暂行规定,高校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比例已达92%,为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调查与研究工作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总的来说,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是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职能发挥和影响力明显提升的五年,是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有力保证的五年。实践证明,教育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讲政治、顾大局、不畏艰难、拼搏奋进、能打硬仗、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这次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受到嘉奖的同志,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他们带着强烈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直面压力,勇于承担,面对困难,敢于挑战,遇到矛盾,积极化解,针对问题,探索创新,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辛勤努力,默默奉献。我代表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再次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国近万名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由于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对于良好教育的强烈需求和良好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教育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会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的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还会伴生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将是成效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其具体特征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建立,但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普遍开展,形式多样,但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明显进步,但制度的集成协调和系统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有章不循的现象仍很突出,个别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违规操作甚至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仍时有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在理论上被广泛认同,但在实践中对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仍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出现新特点,隐蔽性增强,办案难度增大,对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治理教育乱收费由重在治标转入重在治本新的阶段,但巩固现有成果及解决深层次矛盾的任务仍很艰巨,确保国家两免一补资金安全已迫在眉睫;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但我们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够,应对变化的新措施不多;随着信息化日益加快,违纪违规的智能化增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等等。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三次提到教育的问题。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提出“这些年,中央采取一系列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的投入,但这些领域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使这些政策的效用受到了影响”,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联系实际、自觉实践。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开拓创新,把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和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后五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源头治本各项改革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教育行风建设有新的改进,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今后五年,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围绕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两个服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根本指导意义。要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始终保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教育系统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要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部署,更加自觉地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为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二,坚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教育公平

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是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践行党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下大决心,下真功夫,认真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把党和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不懈地深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的“阳光工程”,坚决纠正和惩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保证教育的公平。

第三,坚持统筹推进,重在建设,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全局的、战略的地位。要把建立和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引领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新阶段,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很多新情况、新挑战、新考验。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把握重点,以改革精神推进各项工作,注重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在参与中监督,在协调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业务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良好局面。

第五,坚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贺国强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出发,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整体素质上与时俱进。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三、2008年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是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开局之年。各高校和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讲话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抓好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

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配合有关部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尚。坚持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有效做法,组织编写教育部工作人员廉政手册、拍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创建廉洁和谐校园为目标,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印发《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组织编写大学生廉洁教育读本,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环境。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部直属高校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制定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规范。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二)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重在巩固已有成果,落实已有的各项政策,防止反弹。针对当前问题,重点加强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两免一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推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高收费问题,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争今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三是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不断降低择校比例和收费标准。四是严格高校收费管理,稳定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决策机制和公示制度,坚决禁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评选表彰活动。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评审、评估、评选等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实施评审、评估“阳光工程”的有效办法。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提倡学术诚信。积极推进行风评议活动,扩大社会评议学校的试点工作,在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办好教育。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严肃查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案件,对涉嫌经济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认真查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

加强办案工作领导和指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坚持查审分离制度,探索和推进案件公开审理等改革工作。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组织处理力度,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保障检举控告渠道畅通。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纠正和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今年将对《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查办案件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捡查,继续组织查办案件研讨活动,推动高校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

(四)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要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在系统梳理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教育部将抓紧制定2008—2012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五年工作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改革发展新情况相适应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各项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深化源头治理,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要把制度的建立、完善贯穿于教育、监督、惩治、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防止决策失误。各地各校要把2008年作为教育系统制度完善年,重点是在做细、做实、做具体上下功夫,不断取得新成效。(1)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使之更加系统、严谨、可行;(2)进一步完善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向院系单位延伸。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3)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五)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尤其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坚决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教育系统是人才培养和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更加严格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等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开展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巡视成果的运用。被巡视高校要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今年将对已巡视高校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情况。探索开展对部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2)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校内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内,部直属高校要全部完成内部监察工作基本规章的制订工作。继续推动实施招生、收费等“阳光工程”,深入开展高校招生监察,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自主招生、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发挥直属高校大额度资金流动即时监控系统的作用,不断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管的意见。开展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工作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3)进一步深化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编制公开目录,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今年教育部将选择若干省(区、市)和不同层次学校建立“示范点”,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修改印发《关于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按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要求,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自己、激励自己。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教育部将继续举办办案骨干培训班、直属高校纪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和海外培训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和高校廉政理论研究专家队伍集中的优势,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轮岗和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新鲜活力。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作风和努力拼搏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慎之又慎、深之又深、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重大。让我们再接再厉,真抓实干,为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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